組織客車生產企業研究提高客運車輛結構安全生產及安全運行技術條件等地方標準,保證新出廠客車司機包圍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符合有關強制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督促本地區公交運輸企業在公交車內設立安全警戒線,噴涂張貼統一警示標語,安裝智能視頻監控、一鍵報警等技術防范設施(2019年6月底前完成);組織本地區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對在用客車司機包圍現狀和底數進行全面摸排,研究制定改造方案,在確保相關經費落實的前提下,明確安裝時間節點和保障措施(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政府買服務,重點線路配安全員
研究出臺配套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按照“政府購買服務,先重點后一般”的要求,逐步在跨江跨河、跨高速公路高速鐵路以及經過人員密集區的重點線路公交車上配備乘務管理人員(安全員),跟車服務乘客、維護秩序,加強安全防范(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指導、督促公交運輸企業加強乘務管理人員(安全員)的教育培訓,開展實戰演練。
重點排查城市橋梁防撞護欄
按照全面覆蓋、突出重點的原則,全面排查在用城市、公路橋梁、橋涵防撞護欄設置情況,摸清底數和安全管理現狀(2020年6月底前);對城市橋梁要重點排查防撞護欄、防撞墊、限界結構防撞設施、分隔設施等安全設施,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安全隱患,進行徹底整改(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對公路橋梁要開展護欄升級改造支撐技術研究,編制護欄升級改造技術方案,根據評估結果,科學合理制定防護設施設置方案,結合干線公路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危橋改造工程、公路改擴建工程等逐步完善,提高橋梁安全防護能力(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干擾公交車正常行駛將被嚴懲
全面提升公交車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明確緊急情況時必須立即靠邊停車、及時報警等操作流程;加大違法懲處力度,對干擾公交車正常行駛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完善獎勵機制,及時制止違法行為。進一步完善獎勵機制,鼓勵乘客對干擾公交車正常行駛的違法行為積極進行勸導和舉報,客車司機包圍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于制止違法行為,對見義勇為的先進個人要予以大力表彰褒獎,并及時進行宣傳報道,引導形成全社會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圍。